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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工作年限:如果离职后不满一年又重新入职,补偿年限是按最后入职时间算还是累计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0 11: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 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 缴纳社保的可以进行补缴,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细情况可电询
  • 您好,如果之前有相关的离职文件,一般按照再入职的时间计算
  • 您好补偿年限按照最后入职时间进行确定
  • 你好补偿年限是按最后入职时间算
  • 补偿年限是按最后入职时间算
  • 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支付经济补偿的数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只能按照新入职的时间计算新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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