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秦律师,就是我想咨询一下,嗯,我是一位乳腺癌患者,然后在公司干了快八年了,因为医疗期病假结束后又回公司上了一年多,然后现在由于身体不适,适应不了原来的工作,嗯,现在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这样的话,他怎么赔偿了一般?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7 22: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 解除合同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枣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