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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1年|0年份买的房子,当时不懂售房部说五证齐全,咱也不懂是那五证,交完首付及时不网签,问售房部说几户几户的办,再后来才知道没有预售许可证,后来经多次协商才同意退房,当时说好今年六月三+号前给钱,一拖再拖到这找各种原因不给。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2022-12-05 20: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卖家拒绝办理交房手续维权时买家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卖家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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