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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2014年开工,2020年竣工,期间分五次支付工程款,但承包方没有开具发票缴税,现在办理结算需补考发票,缴纳滞纳金,这个滞纳金是否为承包方负责,另外,滞纳金的计算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否每一笔的滞纳金计算时间都不同,是否已工程结算时间为计算滞纳金最终时间?

拖欠工程款 2023-01-29 05: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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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滞纳金计算公式如下:滞纳金数额等于应该缴纳的税款与滞纳天数的乘积的百分之零点零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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