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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所在地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3-12 2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地点必须在登记地吗
    1、不一定。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离婚必须有离婚冷静期吗
    不是必须有离婚冷静期,这主要是根据当事人选择跟离婚的方式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通过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谨慎对待婚姻,给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形发生。这样既能保障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冷静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 办理离婚登记的地点为:夫妻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由双方自行确定,既能是女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也能是男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同时需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1、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
    (2)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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