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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公司的第一天,就是公司的费用我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15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了那么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赔偿,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能不能获取赔偿得看实际情况怎样。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比如在参加工作之后,发现工作表现不好,那么企业就会基于这种考虑符合当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实也就是降薪。如果不接受这个薪资水准的,想要辞职的,那么因为公司方面本身就没过过错,所以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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