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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的51%(法人)另有49%的股东现在公司已破产问: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 2023-04-16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东与法人纠纷导致破产的处理方式为:将各自的负责内容梳理清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成立清算组;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法律分析:1、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清算报告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股东会同意。
    2、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要不要进行破产清算并不是由股东决定的,而是由法院进行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法律分析:可以作两种处理。一是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超出部分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二是股东溢价出资,超出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若是前者可参与破产分配,但肯定不可能全部追回了,只能与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若是后者,作为出资,则不能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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