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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让我搬走,能要求索赔吗?

房屋租赁 2023-04-27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房子没到期房东要求搬走的赔偿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被房东赶出来,应当要求房东赔偿剩余租期内的租金;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房东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房屋租赁应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房东没到期要求搬走的赔偿是:
    1、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终止合同,租户可以选择与房东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并给与适当违约的补偿;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房东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一般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合意,才能变更或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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