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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留下一房产,现要过户到母亲名下,按继承法,我爷爷、奶奶(农村的,早已去世)、我母亲和我(唯一子女,可放弃继承)有继承权,需要提供那些证明材料,都需要经过公证吗?

其他 2009-07-30 15: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经过公证
  • 房屋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屋转归继承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遗产房屋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等。 继承人是申请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他人到建委交易大厅办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一般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5、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所有人对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放弃继承需要做出明确确认。否则,需要到法院起诉; 6、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表不复印房产证号,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8、多个人共同继承一套房屋的,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 相应户籍资料
  • 您好,你母亲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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