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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工作时砸伤右手,第一次诊断为右手中指末节远端粉碎性骨折,是在卫生服务社区中心医院.后在市医院三次诊断为右手中指远节指骨骨折,两者诊断有差别吗,是否够工伤鉴定级别

其他 2012-04-24 23:1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没有区别,是一样的。发生过骨折就应构成十级工伤伤残,只要骨折曾经做过内固定手术就肯定构成九级工伤伤残。如果,伤者20多岁、工资水平一般的话,辞工一次性了断,十级应赔七万多元,九级应赔十四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1、应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千万不能过期。2、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3、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 您好,建议您抓紧时间进行工伤认定。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您好,建议您抓紧时间进行工伤认定。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称呼不同罢了。要先认定工伤,之后才可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 只要是骨折就能评上级,尽快在1年时间内申报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索赔。
  • 大概十级,尽快做鉴定。
  • 骨折的话,最低十级,具体以鉴定为准。
  • 九到十级伤残。建议携带相关病历联系面谈,详细分析咨询并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有较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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