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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不批准旷工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6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于事假,法律规定并不多;属于双方协商解决的范畴,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如果对方没有相应的不给假的理由,直接按旷工处理,是违法的;对方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
  • 如果劳动者的请假理由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则请假不批不去,按旷工处理是合法的。如果劳动者的请假理由或者程序符合规定,但单位违法不批的,则在情况紧急时按旷工处理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属于旷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考勤与休假办法、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中会对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作出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若未办理请假手续即不去上班,违反了公司对员工的正常管理制度,公司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员工也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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