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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房没有交房,会有大面积渗水,可以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6-10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房时发现房子漏水,多处裂缝,不能退房,应当先一起开发商维修;如果反复维修不好,严重影响房屋使用,才能一起退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新房交房后又漏水现象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如果房屋交付后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2、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误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新房还没交房,但有漏水现象,可以向开发商反映。如果未房时有漏水情况,可拒绝收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新房漏水且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居住时,可以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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