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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父母给买的房子,写下儿子和儿媳的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2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将房子买下后,房产证写自己子女名字的,属于父母给子女的赠与行为,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下房子,但是房产证的名字写的是自己子女名字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这是婚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其他情况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应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2、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本应该属于其一人,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共有,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另外,如果房子是父母买的,在以下这种情况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再赠与夫妻两人的,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他的。结婚后买的房子只要没有特殊约定或者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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