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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初中教师。之前我所在校是一所九年制民办学校,但去年由于改制原因,变成了小学部(民办)和初中部(公办),我与原学校的合同在一年前已到期,以临聘教师身份留在了初中部,但该学校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将我辞退,这种情况有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3-06-19 11: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赔偿的,可以要补偿金的
  • 你好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的
  • 未签订临聘合同可以协商赔偿

  • 法律分析: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 ,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您好,请问需要咨询哪一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简单描述一下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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