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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只有包工头姓名丶电话怎么讨要克扣工资?

讨薪 2023-07-07 14:23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有欠薪的凭证吗?比如:电话录音、欠条等
  • 拖欠工资多少,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
  • 你好,至少需要被告的身份证号
  • 你好,这边你涉及多少金额呢
  • 你好有没有对方身份证信息
  • 跟项目经理和承包商说了没
  • 那建议协商或者起诉的。
  • 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乱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乱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1、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乱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2、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联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情况哦
  • 你好,你可以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需要有对方的身份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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