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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行,并未辞退员工。员工不适应新工作。主动辞职会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9 19: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建议和公司友好协商。
  • 按照工作年限给与经济补偿金
  • 你好,自动离职无经济补偿
  •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改了经营模式,员工无法适应的,公司应当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们不要辞职,一般此种公司转型工资会降低,到时可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待遇,公司不能履行的,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补偿的。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还是投资人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公司转让就是指公司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够再继续经营,但是没有注销,而是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资产负债,以及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等,转让给另一家企业或者是个人,都被称为公司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如果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只有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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