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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有3个子女,两女一男,但先前已立好遗嘱把财产给儿子,女儿也签了字,但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后,这份遗嘱还有效吗?能直接顺位给继承人的子女吗?

立遗嘱 2023-07-13 18:27 人浏览
共24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了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当继承人死亡之后,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对于儿子按照法定继承获得遗产部分,可以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您好,尽可能说一下具体情况,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解答。Q
  • 你好,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会产生代位继承的
  • 继承人去世之后可以由,儿子的法定继承人来代位继承
  • 您好,遗嘱是有效的,可以直接顺位给继承人的子女
  • 最好重新做一份遗嘱 但是还是可以继承一部分的
  • 你好, 该情况是可以顺位给继承人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
  • 你好,这边需要详细了解一下情况。
  • 你好!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的
  • 你好! 有遗嘱按照遗嘱来的
  • 可以委托办理你的遗产纠纷
  • 无效的,但是可以直接顺位
  • 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申请的
  • 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1、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第三款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也就是说遗嘱生效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必须在世,不能是已过世的人。如果指定继承人已去世,那么《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此时,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 可以代位继承,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 您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H
  • 你好,如果他死掉之后的话,这份遗嘱要看他还活不活着?
  • 你好,这类需要按照第一顺位继承的
  • 你好,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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