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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免费立遗嘱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

立遗嘱 2024-04-02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带齐以下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权利凭证;
    三、立遗嘱人亲自手写并签名的遗嘱文本原件;
    四、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本,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遗嘱公证申请书。
  • 立遗嘱的材料主要包括: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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