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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没有说没干满三个要扣工资,但是她扣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1 0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详细咨询一下
  • 法律分析:当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 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克扣工资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当事人陈述、同事的证言等证据。“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
    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
    处罚为:
    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
    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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