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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期内,房东趁我不在擅自处理了我租的房子里的东西,这怎么算

房屋租赁 2023-07-26 09: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和房东协商,如果价值稍大的话,您可以去法院起诉。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法律分析:需要看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是自然损耗导致,则由房东负责维修;如果是租客人为或使用不当导致,则由租客负责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应该通过合法的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1、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也就是继续使用房屋到租期届满为止;2、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您好,建议您到辖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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