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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持有的股权不方便变更,可否采用男方代持女方股权的方式解决,有什么风险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8 09:52 人浏览
共20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这样操作,但的确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可以让律师制定方案并起草文书。
  • 你好,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可以采用协商补偿或者变更等方式。
  • 你好,把股权分给男方,涉及一半的价值男方补偿给女方。
  • 男方恶意欠债,把股权抵押或出售,就是你的风险。
  • 你好,这个草拟一份代持协议和股权协议就可以了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好,双方写一份协议就好
  • 你好,不变更,对外就没有法律效力。
  • 你好,请问你们离婚协议怎么约定的
  • 你好! 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到你
  • 你好,可以协助你处理股权问题的
  • 您好,占股比例是多少呢多少额度
  • 您好 电话回复您的详细咨询
  • 可以代持,风险不能保证没有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离婚前股权变更给其他股东是否有效要分情况确定。
    如果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的,转让股权行为有效。
    如果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行为无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方可以要求擅自转让方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如果该股权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协商一致了,可以变更归其他股东。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变更的则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在离婚前股将权变更给其他股东,如果股权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变更行为一般有效。如果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购买股权的钱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就属于无效的转让行为,虽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可以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你好,可以签署代持协议
  • 你好,可以说一下情况。希望可以帮到你
  • 你好,双方是没有协商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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