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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西双版纳不工地干,跟工地管理发生纠纷,他们拿罚款理由,他们跟都工程全部是豆腐渣工程,我有视频证据,设计有钢筋,工字钢,都是偷工,随便把外面放点点

工程质量纠纷 2023-10-27 0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认为工地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工地管理方协商解决。您可以向工地管理方提出异议并要求其改正违规行为,如果对方同意,问题可能会得到解决。 2. 寻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工地管理方的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适的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你们是施工方对管理方的罚款理由不满,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申请,要求鉴定,提供证据,同时也可以请求当地的政府予以协商处理。
  • 那你现在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 法律分析: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劳务分包方(农民工、包工头等实际施工人)应当充分利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法律对农民工的特殊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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