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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丢失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8-12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合同丢失,且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已经办理预售登记,需登报声明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注销此前的预售备案登记。另外,无论是哪种合同,都应该保管好。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备案合同丢了可以先到住建局咨询一下的,合同一般都有在住建局备份的,可以查询一下密码,然后重新打印一份。购房合同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情况: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合同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备案合同丢了可以先到住建局咨询一下的,合同一般都有在住建局备份的,可以查询一下密码,然后重新打印一份。购房合同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情况: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合同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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