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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现在拿到了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医疗费报销了,医疗费报销后的费用是归公司还是我个人

工伤索赔 2023-09-15 14: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后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先垫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拿着医院的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等票据去社保报销中心去报销,在工伤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工伤一般都是100%报销的。同时依据医院出具的证明还可以报销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后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先垫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拿着医院的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等票据去社保报销中心去报销,在工伤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工伤一般都是100%报销的。同时依据医院出具的证明还可以报销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报销统一由用人单位或垫付工伤医疗费的协议医疗机构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提供相关资料法律依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初诊证明和病历资料等;职工患职业病的,提供有职业病诊断资格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提供补正材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遇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提供帮助
    【追问】发生工伤是医院垫付的医药费,医疗费报销应该自己去申请还是单位去申请,报销后的费用归我个人还是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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