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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训练: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任务一:写出A或C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书任务二:写出国土部门针对该土地权属争议出具的调解书 1981年,C村民小组把自己集体所有的位于某县323国道平安路口北侧的一宗地交给A公路管理段(国家单位)使用,A公路管理段同时接受了地上建筑物,并对C村民小组的房地都进行了相应经济补偿。 2018年,C村民小组提出要将该宗地收回供自己使用。 A公路管理段反对,双方由此产生了土地权属

土地纠纷 2023-09-21 21: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
    5.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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