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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后续儿子转款给父亲贷款的银行卡还贷,房子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6 17: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婚前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但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之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从你的陈述中不足以判断,具体也得结合房本登记的权属信息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 你好,可以提供婚后共同财产有关的法律咨询。
  • 你好,房子写谁就是谁的,或按照出资比例来
  • 你好,目前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
  • 你好,房产是登记谁的名下d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谁,在双方对房屋权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若登记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作为赠与或者债务予以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们有一起偿还房贷么
  • 父母首付婚后还贷离婚房子的归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能够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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