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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江苏东台工作,老板欠我们工资7月份和八月份都没给呢,我现在在浙江嘉兴请问异地能起诉吗

讨薪 2023-10-08 16: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老板拖欠工资不可以异地起诉,法院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诉讼,应当先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起诉讼
  • 即使外地老板拖欠工资发生在本地,但如果现已不在本地,且没有任何办事机构,是无法在本地起诉的。
    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你只能到外地老板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且前提是必须有他拖欠你工资的证据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当事人若在外地打工,因拖欠工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仅可以在拖欠工资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法律分析:即使外地老板拖欠工资发生在本地,但如果现已不在本地,且没有任何办事机构,是无法在本地起诉的。
    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你只能到外地老板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且前提是必须有他拖欠你工资的证据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可以异地起诉,这个委托律师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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