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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办过酒席有一个孩子,现在不想在一起了,男方一直纠缠怎么办

同居 2023-11-10 14: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现在孩子多大了?双方是否谈过孩子由谁抚养?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 孩子多大呢,了解下情况
  • 法律分析:去登记结婚就可以了,没有结婚证,没有去民政机构办理过手续,其实就是没有法律婚。没有法律婚也就不存在离婚问题。但是要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问题进行分割。由于没有登记,财产方面的分割存在较大的困难。
    所以建议先行调解,达成一致最好。子女方面,孩子跟谁,另一方抚养费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如果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没领结婚证,男女双方的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律上不属于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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