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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收到二十多天了,现在才打开,发现破损了,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1-19 13: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这边先联系商家协商的呢
  • 快递物品损坏了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收到快递后,先验货再签收,若发现物品已经损坏可拒收快递;
    2、若事后发现物件损坏的,先和寄件人沟通再联系送货员;
    3、发现物件损坏后,及时拍照保留证据;
    4、就报价赔偿进行沟通:有的直接申请赔偿,若无可自行维修,再凭发票申请赔偿;
    5、若不可维修就进行退货处理;
    6、若快递公司不处理,可投诉快递公司。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快递收到破损,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破损非您本人造成的。在收到货物时没有检查,直接收货,后又主张物品损坏的,比较难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快递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快递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
  • 你签收了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
    (二)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三)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
    (四)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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