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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房屋拆迁了,怎么补偿?

拆迁补偿 2023-12-22 14:2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您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补偿,可以进行协商解决,按照规定给予补偿,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具体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可依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拆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随时来我们律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ml
  • 您好,拆迁补偿时不会对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如果你的使用权不能履行,你可以找当时为你设立使用权的人,要求其根据设立使用权的合同负违约责任。如果是无偿给你设立使用权的,那就不负责任。
  • 如果是公租房或房改房,拆迁会有特别的补偿政策,除此之外很难主张补偿费用。如果是租赁用房,可以向拆迁部门主张搬迁费用和租金损失
  • 如果该“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的话,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是不予补偿的。
  • 你好,请问您的使用权是如何获得的?
  • 一般由第三方评估才可以确定
  • 你好,具体遇到什么情况了
  •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赔偿如下: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无法达成协议的征收人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安置,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征收人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使用权人支付相应损失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没产权的房子拆迁一般没有赔偿。没产权的房子基本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拆除时对被拆迁人不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被拆了之后当事人是不会有补偿的,仅房产的所有人在拆迁之后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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