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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以1.5万元每平的价格向某房产开发商购买佳房一套,约定一年以后交房。合同签订后半年,房价大跌,小杨所购的楼盛现已降价至 1.2万一平。小杨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开发商 退还部分房款。

房屋买卖 2024-01-08 20: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者不应属于情势变更,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
  • 你好,可以要求退部分,但不一定能胜诉
  • 不能的,风险由买方自行承担
  • 买房后开发商降价的,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补偿协议。可以对降价前已购房人进行退房或差价补偿。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买房后开发商降价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是的,你说得很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小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部分房款。如果协商不成,小杨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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