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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辞退我已经收回我用的工作用品也没叫我上班 叫我签署主动离职 我没签 现在已经10天左右了 公司还是没有给我办理辞退手续 这个有时间限制吗?

无故辞退 2024-01-11 1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司还是没有给我办理辞退手续 这个有时间没有限制。你已经属于离职了,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
  • 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员工的时候,需要支付N个月的补偿金,但是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这实际上是为了让劳动者有一个缓
    冲期来找新的工作以及处理社保等内容。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就要辞退的话,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也就是N+1的来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主动请辞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离职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
    三十六、
    三十八、
    四十、
    四十一、四十四条的第四项和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三十七条不在此列,因此不能请求单位给与补偿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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