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员工产假后不回来上班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2 22:1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多次联系 询问原因 一般是可以的
  • 建议与员工协商解除或者旷工来解除合同。
  • 可以依据满勤相关规定,书面通知到岗
  • 根据公司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产假过后上不了班申请继续请假的办法如下:
    1、可以跟单位去申请看一下有没有哺乳假,如果公司同意或者说本人身体不舒服,然后医院也开具相应证明的情况下,那么可以继续请假;
    2、如果确实没有人带孩子,那可以跟公司领导实话实说,请假的这段期间公司不会给大家发放工资,也不可以领取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法律分析:产假结束不按期回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限期回单位上班。经书面通知限期内回来上班的,未上班期间可以按事假处理,不发给工资;上班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给劳动报酬。
    经书面通知到期仍然不回来上班的,从期满的次日起,按旷工处理,达到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数的,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 女职工产假期满,应当回到岗位继续工作。不按期回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限期回单位上班。经书面通知限期内回来上班的,应上报未上班期间可以按事假处理,不发给工资;上班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给劳动报酬。经书面通知到期仍然不回来上班的,从期满的次日起,按旷工处理,达到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数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