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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单位继续缴纳保险,这种情况单位辞退后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2 16: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
  • 这种情况的话,是应当给赔偿的
  • 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是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的,要给予劳动者补偿。如果劳动者不续签的,除单位提供或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以外,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依法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约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有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视同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对非因个人主动原因被与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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