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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怎么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2 22: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对于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终止已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虽无需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你好,既然已经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存在赔偿责任
  • 一般是可以的 解除违法 建议积极争取
  • 你好,你这属于民事纠纷。
  • 关于孕妇赔偿的规定:在女性职工处在孕期的,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辞退员工才需要赔偿,没有辞退员工的,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即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就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对赔偿孕妇的具体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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