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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孕期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除了2N,公司是否还应补偿产假的生育津贴?或是续交社保到生育后呢?

无故辞退 2024-01-18 2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孕期被违法辞退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还应支付生育保险损失,包括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等三期损失。
    上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赔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孕妇辞退后生育津贴怎么算
    辞退孕妇的,生育津贴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期足额地为孕妇缴纳和申请。
    单位要依法为孕期的女职工缴纳和申请生育津贴,并且对于还在孕期的女职工,公司如果违法辞退的,要给予双倍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孕期被辞退赔偿标准为: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主要是按照孕期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如果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那么向孕期的职工支付产假工资,具体为产假天数乘以津贴或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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