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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向公司多次提出申请离职不批,请假回家不给请,不来上班记旷工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3 18:22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请事假,决定权在于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就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没有多大问题,但是你可以考虑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我向公司多次提出申请离职不批,请假回家不给请,不来上班记旷工合理吗?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根据单位的规范,具体情况可以协助
  • 你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立案处理
  • 你好,这边可以说明你的诉求
  • 合理啊,企业也需要发展生存
  • 您好,你在公司工作了多久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违法的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最好要有请假手续。 企业跟员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是看书面的通知或者申请为准,员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员工仲裁后没有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离职的情况下不回公司上班是视为旷工,公司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员工是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离职的,那么就不用向单位提出任何申请,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 最好要有请假手续。 企业跟员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是看书面的通知或者申请为准,员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员工仲裁后没有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离职的情况下不回公司上班是视为旷工,公司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员工是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离职的,那么就不用向单位提出任何申请,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 请假不批算旷工,自动离职是不好的,赶紧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离职,正常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办理正常的交接工作,才能算是正常离职。再者,你旷工一个月,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申请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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