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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号出了车祸,到现在还没有解决,现在保险公司给我的理赔方案,我不同意对方全责,给对面驾驶员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9 21: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在1月5号出的车祸,如果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方案不符合您的期望,且您认为对方全责,但对方驾驶员不接电话和不回消息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您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是解决交通事故责任争议的一种途径,旨在通过第三方的协助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即便达成了协议但对方不履行,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依法追求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责任大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并决定赔偿金额。 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修车费用报价单等。这些证据将在调解或诉讼中发挥关键作用。 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者觉得个人难以应对,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必要的文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代表您与对方或法院沟通。
  • 协商不了,建议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一、交通事故,报保险,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报保险,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肇事方车辆购买了保险,可以要求对方报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的范围内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2)若肇事方没有购买保险也不愿意赔偿,受损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予以协调;
    (3)如果双方能够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则可以签署和解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 法律分析: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的话,保存好证据之后,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就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理赔协商不一致的处理: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理赔等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时,可以以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还包括受害人的伤情证明以及与赔偿相关的其他证据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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