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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陈律师,我前同事欠了我7800块钱,四年左右了,中间断断续续还了一点,现在她直接不想还了,我能起诉她吗?

债务追讨 2024-01-27 21: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的前同事欠您的7800元已经有四年时间,并且在这段时间内只是断断续续偿还了一小部分,现在她拒绝继续还款,您确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回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这个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及侵权人是谁的时候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二十年,即便权利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通常也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除外。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或已经自愿履行,他们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如果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出借人也不能请求返还。 因此,尽管已经过去了四年,但如果在此期间您的前同事曾经进行过任何偿还行为,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而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当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诉讼时效过期而丧失追讨欠款的权利。 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转账记录、还款记录、通讯记录等,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和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帮助您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起诉的,希望我的解答能给你带来帮助,期待你不懂得地方继续咨询。
  • 可以的,你准备材料向法院起诉就行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还款
  • 可以起诉对方支付欠款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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