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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街道在老小区栏路收停车费可以吗?

业主维权 2024-01-27 13: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老师,具体情况可以交流一下
  • 你好,可以向交管部门投诉的

  • 一、小区停车费不合理怎么办
    1、小区停车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小区车位的纠纷,其实也分很多种情况,如果是小区的停车费,这个可以找物价局来进行举报,因为它涉及到财产相关,但如果是普通的纠纷,它就是一种民事上的纠纷,民事上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采取上诉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那么上诉肯定是找人民法院来进行上诉。
  • 法律分析: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你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光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法律分析:老小区物业收停车费,需要根据业主是否授权决定是否合理。物业公司无权私自收取业主公共场所、共有道路上车位的停车费的,但如果得到了业主大会的授权,是可以收取该费用的,同时收取的费用不能据为己有。
    此外物业合法途径进入小区并提供物业服务的,需要缴纳物业费。如果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更换物业公司。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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