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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使用他人肖像 并在他人肖像上添加辱骂的字

名誉毁谤 2024-02-01 1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未经当事人同意也不得使用其肖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恶意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恶意使用他人肖像并在他人肖像上添加辱骂的字是不被法律允许的行为。
  • 法律分析: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内容涉嫌侮辱他人的,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如果存在对其照片进行谩骂侮辱的行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对方以营利为目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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