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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记录可以取消吗?

社会保险 2024-02-02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工伤保险记录是不可以取消的。 工伤保险记录是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记录和管理的档案,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伤情况、治疗情况、工伤等级等信息。这些信息都是真实、客观的记录,一旦形成便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或删除。 如果员工对工伤保险记录有异议或错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或申请更正。例如,如果员工认为工伤等级评定不准确,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评估。如果员工发现个人信息被错误记录,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更正。 总之,工伤保险记录是员工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员工应该认真对待工伤保险记录,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伤保险如何取消 你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就会给你停保,不然就还得给你缴工伤保险的。如果没有停保,你可以找原单位,让其给你停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工伤保险如何取消你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就会给你停保,不然就还得给你缴工伤保险的。如果没有停保,你可以找原单位,让其给你停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材料不全劳动部门没有判定依据的可以撤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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