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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家庭装饰。我在2012年6月和老板一起做了这件事,事情在10月结束。工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放。我说是在12月底。十二月底我找不到人。我的手机坏了。他不是本地人,但来自苏州。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因为数量少,大约3000元。我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2-04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别人干活不给钱,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解决:
    1、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求助于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一、做事不给钱怎么解决
    1、做事不给钱解决方式如下:
    (1)工地老板不给钱可以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做事不给钱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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