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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悔婚了,退了彩礼,但是对方还是要结婚

彩礼 2024-02-25 15: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当一方在婚姻约定期间悔婚并退还彩礼后,如果对方坚持要求结婚,这实际上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胁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民法典》的相应条文,结婚应当建立在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形式的强迫和胁迫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具体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则明确指出,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可以被撤销。这意味着如果您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结婚,并且已经采取了退还彩礼的行动来表明您的立场,对方如果依然坚持要求结婚,您可以依法拒绝,并且如果对方使用胁迫手段,您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在此情形下,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表达意愿:首先,您需要清晰并明确地告知对方您不愿意结婚的意愿,最好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便留下证据。 保留证据:如果对方通过短信、邮件、录音或其他方式表达了强迫结婚的意图,应当保存这些通讯记录作为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方坚持不懈或采取任何胁迫行为,您应当立即联系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帮助。 报警处理:若对方的行为构成了威胁或者人身安全的危险,您应当及时报警,并让警方介入处理。 法院诉讼:如果对方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迫使您结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 在处理这类情况时,建议您保持冷静,合理行事,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结婚是关乎个人自由权利的重大事项,任何不自愿的婚姻都不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 这种就不用管了,难道对方还要强结了

  • 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登记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虽然未登记结婚但已经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彩礼。
  • 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登记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虽然未登记结婚但已经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1、彩礼还能退还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并未共同生活过;
    (2)男女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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