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在幼儿园工作的 没有签合同。但是他压了我1600的押金,我今天向她辞职的时候,他不给我押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11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去当地劳务局求助,收取押金是违规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同时并不是所有的押金担保都可以通过劳动局解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你们双方签署了书面协议,例如本人自愿缴纳学费、本人第一个月工资在干不满一年的前提下不要。
    虽然这种协议条款是违法和无效的,但这种情况只能通过仲裁或法院由他们确认押金条款无效才能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法律分析:
    1、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求助,收取押金是违规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并不是所有的押金担保都可以通过劳动局解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你们双方签署了书面的协议,例如本人自愿缴纳学费、本人第一个月工资在干不满一年前提下不要,这种情况,因为双方是有协议的,虽然协议条款明显违法、无效,但是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所以这种情况只能通过仲裁或法院由他们确认押金条款无效才能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签合同辞职不给押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违法的行为,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押金给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单位处以罚款;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