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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想离婚,有个女儿5岁半,女儿是我父母带大的,我老公寻死不同意,想要孩子还想要房子,我是淮南本地人,我老公是蒙城村里的,如果女儿归我,房子有我的一半吗?能争取到的机率有多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2-18 15: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 孩子看谁带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财产一人一半
  • 可以的 建议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 一、离婚怎么争取房子和孩子:
    1、人民法院会考虑房子的具体情况,然后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孩子是未满2周岁的,会直接判给母亲,已满2周岁的孩子,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看谁的情况更适合孩子的成长,孩子就判给谁,已满8周岁的孩子,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孩子就会判给谁。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要孩子,与房子的归属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可能可以争取到房子,也有可能争取不到。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一致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有房可能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存在法定情况可以优先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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