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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单独给儿子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2-20 14: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话,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第一,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购买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是夫妻双方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但是双方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遇到婚后买房的问题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来判断如果离婚房屋的归属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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