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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未到期想离职 公司有理由扣工资吗

讨薪 2024-02-20 08: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想要离职,公司没有理由扣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辞职的自由,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提前辞职而扣其工资。 当然,如果劳动者单方面辞职没有提前通知单位,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损失,但是也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另外,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之前辞职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因此,如果员工想要离职,应当提前通知单位,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应该扣工资。如果单位违法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未足额发放的工资。
  •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你可以申请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一般不得无故扣除员工工资,这样是违法的
  • 辞职的话根据劳动法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
  • 公司扣员工工资的是按月限制的,不能全扣,全扣违反法律规定。规定是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要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不得扣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辞职的,单位不得无故扣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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