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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一下,之前买了别人的房子 一直没过户,只有买卖合同 现在想过户,是不是双方去公证处 办一个房产过户委托公证书就可以自行办理过户了呢

房屋买卖 2024-02-19 2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去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一下

  • 法律分析:一般是可以的。房屋过户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或者买方可以出具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也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法律分析:房产证过户是可以代办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是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一般不能自己过户。因为因买卖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是当尚未登记的房屋为首次申请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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