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其他地方来某某工作。十月一日过去了,我没有工作。我要求老板结账。老板直到十月底才给我写借据,并在十一月十五日付清。我还没付钱。那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2-24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工老板欠钱不给,如果是拖欠工资的,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是私人之间的借款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 干工地老板欠钱迟迟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干工地老板欠钱迟迟不给的,劳动者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主持调解,或者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